办证须知
一、办证
1、办理潍坊市图书馆读者证需凭借本人合法有效证明,包括身份证、军人证、老年证等,暂无有效身份证明的少年儿童、外籍人士等可凭户口本、护照等证件办理,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,填写相关身份信息。
2、年满七十岁以上的老年读者可凭身份证免费办理本馆读者证,只需缴纳押金;六十至七十岁的老年读者凭“山东省老年优待证”办理本馆读者证,工本费半价,并缴纳押金。
二、读者证类型
1、成人借阅证
工本费20元,有效期1年。
读者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:
押金50元,每次借阅1本图书;押金100元,每次借阅2本图书;押金150元,每次借阅3本图书。
凭证可以在借书室借阅图书、报刊阅览室阅览报纸期刊、文献室查阅文献资料。
2、少儿借阅证
工本费20元,有效期1年。
押金50元,每次可借阅2本图书。
凭证可在少儿部借阅图书、阅览期刊报纸。
3、成人报刊阅览证
工本费20元,有效期1年。
凭证可在报刊阅览室阅览报纸期刊、文献室查阅文献资料。
4、 自修证
读者可根据需要办理月证、半年证和年证。
月证:10元,半年证:50元,年证:100元。
凭证可在自修室进行自修、文献室查阅文献资料。
三、退证
1、退证前持证读者须还清所借图书,无欠费记录。
2、持押金条、读者证办理退证手续。
3、如押金条或读者证丢失,需持本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,经工作人员核实后办理退证手续。
四、图书借阅期限及要求
1、 文学类图书借期20天,其它图书借期30天。
2、 所借图书超过规定期限,按逾期一天罚款0.1元计算。
3、 损坏、丢失书刊,读者须购买原书刊交还本馆;无法购到者,按每册书刊定价2~10倍赔偿;丢失1980年以前出版的图书,最低赔款50元。